市民李小姐询问:我去年谈了一个男朋友谭某,交往一段时间后觉得不合适我提出分手。但是他死缠烂打,并在网上捏造事实,说我傍大款把他甩了,致使我的朋友对我议论纷纷,给我的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请问我可以起诉谭某要求其赔偿损失吗?
市民律师团郑磊(湖北君任律师事务所)解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具体到本案中,谭某在没有证据证实的情况下,传播、发布对李小姐不利的谣言,给其名誉造成了一定侵害。符合起诉的条件,李小姐可以起诉维护权益。但值得注意的是,李小姐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网上谣言确实存在,且发布者是谭某;谣言导致的对李小姐的不利后果等侵权行为和侵权结果的相关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