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省高警当阳大队在辖区荆宜高速当阳西、鸦鹊岭收费站口,开展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行动时,发现一名因醉驾已被“禁驾”的司机又开车上路,依法将其拘留。
去年12月24日,驾驶员易某因醉酒驾驶被当阳大队查获,驾驶证被吊销并禁驾5年。3月24日,当阳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易某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4月5日开始执行。
3月31日,易某同朋友从宜昌城区前往当阳法院领取判决书。由于朋友喝了酒不能开车,易某毫不顾忌已被“禁驾”的事实,再次开车上路。交警部门依法给予易某行政拘留3天、罚款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