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晚,一女子为了省300多元火车票钱,拿着假铁路乘车证欲从东站进站时被民警识破。女子朱某因此被处5日行政拘留。
2日晚9时许,东站派出所女警叶阳紫在进站口巡逻,突然发现一中年女子神色慌张。随后,女子迅速将手中的一本铁路乘车证在客运人员面前晃了一下,准备从其他验证通道进站。叶阳紫上前询问,女子更为紧张,便把她带到派出所调查。询问中,女子交待此次准备乘车到深圳,为省300多元车费便拿出不久前看小广告办理的铁路乘车证准备“蹭”车。
据了解,铁路职工持有的乘车证主要有3种:一是因家庭与工作地点不在同一城区,职工需要异地通勤上班的,持有的是职工通勤票;二是职工因工作需要,需临时出差的,持有的是临时定期乘车证;三是职工需要不定期出差工作的,持有的是全年定期乘车证。此类证件是为方便职工工作需要发放的,使用时需乘车证、工作证、身份证、出差证四证齐全。非法冒用铁路乘车证、使用伪造的乘车证,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