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全面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我市决定拿出近700万元,支持县市区倒房恢复重建,确保受灾群众春节前搬入新居。
市民政部门要求,各地要全力推进倒房重建,把倒房重建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第一要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对倒房重建户,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给予过渡期生活救助;过渡期结束后,对因灾返贫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救助,对冬春生活困难的,要落实冬春生活救助。
对因灾倒房户中分散供养五保户、孤儿户,原则上入住福利院;对不愿入住福利院的,可由乡镇人民政府主导、村民委员会统一组织代(帮)建、集中重建;对低保户、残疾户、重点优抚对象或有因灾死亡人员的倒房户,重建补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25000元/户;对一般倒房户重建有困难的,重建补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15000元/户。全市农村居民住房因灾倒塌需恢复重建和损坏需修缮的,原则上要在今年11月30日以前完工,确保受灾群众春节前搬入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