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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盆掉落砸中私家车 律师:楼上居民都可能担责

发布时间:2016-06-28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停在小区的车,被从天而降的花盆砸中。车受损了,庆幸的是人没事。27日,在西陵区北门外正街社区与人社局宿舍物业部门的协调后,居民楼天台护栏上摆放的各种花盆全都移至他处。“周末下大雨刮大风,顶层天台护栏摆放的花盆被风吹落,一位居民的私家车顶部被砸了一个小坑。”回忆起这次高空坠物事件,小区居民后怕不已。“我们这栋楼有16层,顶楼的天台护栏上放了一些废弃的花盆,也不知道是哪个居民放的,久而久之大家都把废弃花盆放那儿。没想到前几天刮风下雨,就真的出了事。”居民陈女士说。

  陈女士称,当时自己正在院子里,算是亲眼目睹了此事,所以印象特别深。记者采访得知,受损车辆当时就停在天台正下方,由于不清楚花盆是哪一位居民摆放在天台上的,车主周先生只得放弃追究花盆主人的责任选择“走保险”。“我只希望居民也不要把这些东西放在护栏上了,这么高的楼,掉下东西砸到人怎么办?”周先生说。

  事发后,宿舍物业管理人员与北门外正街社区社工一起,挨家挨户宣传,协调居民将天台护栏上的废弃花盆全部清走。

  无法确定是谁家的花盆坠落砸坏东西或伤人,谁应当负法律责任?市民律师郑磊表示,楼上所有的居民都可能负补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就是俗称的“高空坠物连坐法”。全国建筑物坠物致人伤亡的案例层出不穷。因此,作为业主,不要将花盆等物品放置在窗户或阳台边上。

(原标题:花盆掉落砸中私家车 律师:楼上居民都可能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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