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登上一级危险品汽油运输船检查安全时,发现该船会议室内烟雾缭绕,地上还有一个刚熄灭的烟头。23日,江苏籍船员葛某因这枚烟头,被长航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23日上午,长航公安局宜昌分局秭归派出所民警依法登船,对秭归兰陵溪危险品锚地,装载一级危险品的某油轮进行过闸前安检。民警走进船舱会议室,发现室内烟雾缭绕,地上有一枚刚熄灭的烟头。经查,该船水手葛某自称烟瘾难耐躲在会议室抽烟,看见民警登船赶紧将烟熄灭。
据了解,今年30岁的葛某是江苏人,从业仅半年。而该船是一级危险品汽油运输船舶,依照相关规定,全船禁止吸烟。办案民警介绍,一旦烟头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根据相关法规,葛某违反《消防法》规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并暂停该油轮过三峡船闸的计划。同时,民警将上船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约谈企业负责人加强船舶安全管理,待整改后报批恢复过闸。
民警送葛某进拘留所时,葛某对着手机录了一段话,请民警帮忙宣传给其他船员,劝大家“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并表示自己走出拘留所后,立即约上其他吸烟的同船船员一起戒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