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一司机在果园一路停车时,为了不被警察贴“罚单”,在车尾给交警留条子“提示”其正在下货,希望交警网开一面。交警表示,如违法事实存在,此举无效。
14日下午,记者在果园一路路口看到一辆依维柯停在路边,车尾贴有一张条子,上写着“警察叔叔 在此下货 谢谢”字样。附近一婆婆说,司机把车停在这儿后,在车后贴上条子就走了。
记者等了15分钟,司机才回来。他告诉记者,自己给别人送货时,临时将车停在路边被贴过几次罚单,所以在车后贴个条子提示一下交警,希望取得谅解。
记者在交警部门了解到,如果司机将车停在禁停路段,人离开车辆一定时间,违反临时停车规定,违法事实存在,依然要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