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宜昌已进入高温季节,市住建委日前就做好建筑行业防暑降温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施工项目合理调整施工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高于37℃时,12:00-15:00不得进行室外施工作业;日最高气温高于40℃时,应停止施工作业。
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关心在高温天气下坚持施工的广大一线施工人员,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和健康,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落实防暑降温药品。员工集体宿舍应有风扇、空调等防暑措施。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有违反该通知的行为,都可拨打举报电话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为0717-6448222。
我省高温津贴每天12元
发放时间:6、7、8、9月四个月
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卫计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发放高温津贴。按照湖北省相关规定,我省高温津贴的标准为每天12元,发放时间为6、7、8、9月四个月,现已进入发放期。
据了解,根据2012年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的,劳动者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