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雷巍巍、通讯员陈国力)昨悉,仙桃对参与产业扶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扶持,扶持资金最高10万元,信贷金额50万元。扶持对象为全市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扶持条件主要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社员的收益不低于其他社员平均收益水平;合作社租赁贫困户土地租金高于当地常年土地租赁租金;经营主体为贫困户代耕代种土地免收或降低管理费用。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村、贫困户签订帮扶合作协议,带动建档立卡户年人均增收5000元以上。
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享受2项政策扶持:每带动1户给予1000元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金融部门根据帮扶成效给予50万元以内小额贷款,市财政按基准利率予以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