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17时许,湖北汉川男子彭某驾驶一辆越野车,载着家人一起到仙桃市长埫口镇走亲戚。车行至该镇政府十字路口时,其7岁儿子将车后面左侧车门打开准备下车,与同向行驶的一辆公交车发生交通事故,所幸无人员受伤。
接到报警后,仙桃市公安局长埫口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固定证据,疏导交通,将事故双方带到派出所调查处理。
在调处过程中,小车车主父亲情绪激动,出言辱骂民警,威胁对方车主。民警保持极大克制,耐心解释法律条款,但遭到车主家属斗狠围攻。彭某及其哥哥、舅兄等人对调处民警拳打脚踢,致使其面部、腿部等多处软组织损伤,警服2颗纽扣脱落。
事发后,民警将彭某等人立即控制,仙桃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迅速介入调查。经查,彭某及其哥哥、舅兄王某等人辱骂、殴打民警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提示,人民警察是人民群众的平安守护者,警察执法是代表国家法律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依法惩处暴力袭警行为,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警察的执法权威,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有利于社会长治久安。
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四款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因此,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