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市全面调整2017年社会救助保障线。新保障线从今年4月起执行。
据了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8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4200元。凡城乡居民家庭户籍、财产符合要求,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述保障线的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同时,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60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7600元。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72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