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所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大福辖区。在大福街上,发现一辆白色货车停在路边,两名人员肖某、杨某正在向过往群众低价销售大蒜、调味料等日用品。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货车进行了检查,发现有120g/袋装“南街村”牌120袋、130g/袋装南德调味料60袋,共计180袋,当事人无法提供从事上述调味料销售的相关证件。该所依法对上述涉嫌假冒的180袋南德调味料进行了暂扣。经与河南省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确定当事人销售的上述两种规格的“南街村”牌调味非该公司授权生产,也没有该公司特有的防伪标志,侵犯了“南街村”商标专用权,属假冒的南德调味料。
目前,工商部门已没收全部假冒产品,并对违法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20000元。同时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日常消费时一定不要贪图便宜,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确保自己的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近日,长埫口工商所接群众举报,有人在长埫口镇大福辖区销售假冒“南街村”牌南德调味料,请求给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