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从省文明办获悉,为贯彻落实全国“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遏制农村陋习,树立文明乡风,省文明委决定,从12月下旬开始,用3年时间,在全省农村开展“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行动。
行动旨在全省农村破除封建迷信,狠刹婚丧喜庆活动大操大办、人情债、攀比炫富等不正之风,推进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根据行动方案,2017年底前,全省各村普遍建立红白理事会。省财政从明年开始,每年安排1000万元,拨给各县(市、区),主要用于奖励村红白理事会。各村要设立移风易俗事务公示栏,每件红白事务结束后,3天内公示办理情况。市(州)、县两级民政部门,用2年时间对辖区内红白理事会主要成员轮训一遍。
省、市、县文明办将大力推进、扶持农村道德讲堂建设,全省乡镇村开办道德讲堂,每月至少开展1次活动。到明年底,道德讲堂活动覆盖所有村。省、市、县文化部门每年免费送戏曲等文艺演出到村不少于1场,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还将开展灯会、庙会、花会、龙舟赛等民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