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市环委会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各相关部门加大“查、关、治、罚、复、退”的工作力度,迅速对汉江及主要支流沿江15公里范围内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开展专项集中整治,严控工业水污染源,推进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促进仙桃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为了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湖北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省环委会《湖北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
根据整治方案,我市沿江各类开发区将进一步严格环评制度,所有已批工业园今年底完成规划环评工作;所有新建项目将进一步严格环境准入,不得在沿江1公里范围内布局重化工及造纸行业。正在审批的,一律停止审批;省级及我市相关部门已批复未开工的,一律停止建设。超过1公里不足15公里的项目,正在审批的,暂停审批;已批复未开工的,暂停开工,由项目原审批单位进一步论证环保、安全、消防等相关事项后,再决定是否审批或开工。
对于在建项目,由项目原批复单位进一步论证环保、安全、消防等相关事项后,再决定是否停止或者继续建设。对于未建任何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污水排放不达标或者利用暗管、渗井、渗坑偷排污水的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项目,一律立即停产,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报请市政府关停,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企业排污口距离下游饮用水取水口3公里以内的一律报请市政府立即关停整改。生产厂区距离江岸1公里以内的,重点整治,限期逐步搬迁。
8月21日到9月20日,市环委会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深入辖区内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督促企业按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没有完成整改的,责令停产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