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社保需新身份证,在外务工的哥哥竟让弟弟冒名顶替办证。1月5日,仙桃市公安局胡场派出所户籍民警细致比对发现破绽,依法对骗领、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兄弟俩作出行政处罚。
当天,胡场派出所户籍民警在受理户政业务时,发现前来办理身份证的李某头像变化极为明显。经过反复比对,确定身份证照片和当事人不是同一人。
经查,李某承认所持身份证头像是其弟弟,但其他身份信息与本人相符。据李某交代,其长年在广州务工,一直没有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此前,因家人要为其缴纳社保,李某就来了个“张冠李戴”,让弟弟持其户口簿冒名顶替办理了身份证。然而,持弟弟头像的身份证,终归有许多不便。李某就想着蒙混过关将身份证照片更正,却被细心的户籍民警识破。
办案民警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