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湖北新闻网! 湖北游记 湖北风情
武汉新闻 洪湖新闻 麻城新闻 武穴新闻 广水新闻 利川新闻 安陆新闻 应城新闻 松兹新闻 当阳新闻 宜城新闻 枣阳新闻 枝江新闻 宜都新闻 嘉鱼新闻 大冶新闻 石首新闻 赤壁新闻 黄石新闻 十堰新闻 宜昌新闻 襄阳新闻 鄂州新闻 荆州新闻 孝感新闻 荆门新闻 黄冈新闻 咸宁新闻
当前位置: > 湖北新闻 > 咸宁新闻 > 花季少年盗窃12起获赃超万元 将被拘役五个月

花季少年盗窃12起获赃超万元 将被拘役五个月

发布时间:2015-04-28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日前,记者从通山县人民法院获悉,辍学在家的16岁花季少年王某,因缺乏管教、自制力差,三个月盗窃12起,被通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

  据记者了解,去年4月至6月间,少年王某(刚满16周岁)因为缺钱上网、玩游戏,先后多次通过购买泡面需要倒开水为由,引开商店老板后,以一人放风、一人入户行窃的方式,或单独作案或伙同严某(刚满16周岁)、陈某(不满16周岁)两人盗窃小卖部、超市等12起,盗得人民币11600元。

  庭审中,被告人王某的父亲表示因为自己的疏于管教才使得被告人误入歧途,日后一定要多花时间加强对孩子的监管,被告人王某也表示要痛改前非。

  由于王某盗窃次数太多,且数额较大,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为了更好地帮助和教育王某,根据其悔罪表现,通山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原标题:花季少年盗窃12起获赃超万元 将被拘役五个月)

本站所刊载信息及文章,不代表我站观点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址:www.hbneww.com 湖北新闻网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及文章,部分转载于网络,如果触犯了您的版权和利益,请及时发邮件给我们,我们查证后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 邮箱:11534203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