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日起,孝感市主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政府投资工程、新开工建设项目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将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并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自明年9月1日起,孝感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将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并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
8日,记者获悉,近日我市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应用预拌砂浆限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在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区域内有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明确提出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的要求,并将使用预拌砂浆所产生的费用列入建设工程造价,将使用预拌砂浆有关资料纳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档案。在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区域内,建设工程砂浆使用量在30吨以下的(含家庭装修)、使用特种砂浆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无法生产的、预拌砂浆运输车辆无法到达施工现场的,需提前向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填写申请,通过后,方可在现场搅拌砂浆。9月1日后,不遵守规定,仍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企业,将会受到主管部门相应处罚。
据了解,预拌砂浆按形态可分为干混砂浆和湿拌砂浆,我市现已建成一家年生产量30万吨的砂浆预拌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