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这种贷款购物的消费方式越来越受年轻人推崇。然而,消费者肖女士在贷款买车时,遭遇了实际还贷金额与约定不一致的郁闷事儿。当初约定的还贷金额为何有变?怎么会每月多出一百多元?肖女士不得其解。日前,她将自己的消费遭遇投诉到了工商部门。
肖女士介绍,去年年底,她在孝感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预定了一款品牌汽车。当时,她与该公司商定,准备办理该品牌汽车的金融36期车贷,并与公司销售代表初步预算了金融利率为每月还款2567.7元。觉得还贷金额在自己的承受范围之内,肖女士便下了定金,贷款买车,按月还贷。
然而让肖女士没想到的是,今年年初,当她支付了首付款,高高兴兴提车后,她却接到金融公司的短信通知,称其每月还款金额为2748.76元。怎么比原先商定的多了181.06元?仔细对比了先前预算后,肖女士满心疑惑,不得其解。“之前商定好的还款金额,怎么就能在未通知我和我不知情的前提下擅自提高呢?《汽车抵押贷款合同》我都没看到,字也没签,怎么就认可了呢,这不是典型的‘被认可’吗?”肖女士多次找“4S”店理论都得不到解决。
不按期还贷款吧,又担心产生滞纳金到时说不清,更担心为此给自己在金融信贷方面留下不良记录。”不得已,肖女士将此事反映到孝南区工商局。工商执法人员对此展开调查。经查,由于该“4S”店在销售汽车时未能尽到告知消费者的义务,使得消费者在收到短信时认为与购车约定时金额不一致。经工商调解,最终,由该公司赔付给肖女士3518元,并免费送三次常规保养,双方和解。
鉴于该“4S”店在经营服务过程中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工商部门认定该“4S”店违反了《消费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工商部门遂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