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日获悉,大悟县双河派出所历经6个多月时间,成功追回失主张某遗忘在银行ATM机内的5000元现金。
去年11月11日,大悟城关镇双河村村民张某到双河派出所报案称,其在建行大悟支行汇款时,有5000元现金丢失,请求公安机关查处。据张某陈述,当日,因家人在武汉治病急需用钱,欲将钱汇入对方账户,存钱后未收到绑定的手机短信提醒,因此怀疑现金未能成功存入,可能被人窃取或被ATM吞了。为查清事实,民警调取了当日的银行ATM的监控显示,事主张某当日将现金放入ATM机内,在现金未成功存入的情况下,张某离开ATM机,钱款于下午1时许被人取走。
民警确认现金被人取走后,从监控另一视角获取当事人的体貌特征。监控显示,该当事人为一中年男子,年龄在50岁至60岁之间。该当事人的银行卡未插入ATM机,其在看到出票口有现金时将钱取走。经分析,该当事人左手握的物品很可能是摩托车或汽车钥匙,民警决定以车找人。通过调取案发时段的过往车辆,一辆“鄂K7XXX6”的轿车进入民警视线。经过查询,获取该车的车主信息为颜某,经户籍信息比对,两者信息一致。
12月1日,民警与颜某取得联系,其陈述了当日在该行ATM机内拾得5000元现金的经过,因颜某当时在外地打工,直至今年5月中旬才回到大悟。随后,颜某将5000元现金归还给了失主张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