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我市启动城中村、城郊村和园中村(以下简称“三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和侵害农民权益问题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旨在重点解决群众身边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我市“三村” “三资”管理工作,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记者了解到,此项工作由市纪委牵头,市农办(经管局)、市财政局(农村财政管理局)、市民政局分别抽调人员组成3个检查组,在每个县(市、区)抽取2个乡镇(办事处、开发区)、每个乡镇(办事处、开发区)各选择3个不同类型的村,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75条要求的行为、侵害农民权益的突出问题、违反《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行为、“三资”管理民主监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包括查看资料,查阅会计凭证、财务账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和文书档案等相关资料;走访群众,个别座谈;根据信访线索明察暗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