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护校安园”专项行动,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监管工作基础,提升监管效能,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决定,从5月6日至6月28日,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地毯式、菜单式、全覆盖”安全大检查。
据悉,本次安全大检查分为三个阶段:5月6日至5月15日,为动员部署、制订方案阶段;5月16日至6月21日,为各县(市、区)自查自纠、检查整改阶段;6月22日至6月28日,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将牵头组织开展交叉检查。
各县(市、区)公安、教育部门要立即向党委政府汇报,迅速提请县(市、区)政府牵头组织,分步分层推进。要督促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成立由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自查专班,针对本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隐患开展自查自纠,并列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自查清单》,落实整改人员、资金及措施,确保工作实效。要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体,组织综治、公安、教育等职能部门,对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检查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检查,确保不漏一家单位、不漏一个部位、不漏一个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现场整改的,要督促中小学、幼儿园现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逐一登记造册,逐一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逐一落实督促整改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实行“一校一档”、销号管理。对中小学、幼儿园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督促其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尽快协调解决。
为确保大检查工作落地见效,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将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倒查问责,对该检查的部位未检查、该发现的问题未发现、该整改的隐患未整改、该落实的措施未落实、该查处的人员未追责,导致问题严重、工作被动,引发重大涉校案(事)件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倒查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