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孝昌交警大队陡山服务站开展夜查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查处一起摩托车酒后驾车且存在多项违法行为。
陡山服务站民警在107国道路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由北往南行驶的鄂KET**7普通二轮摩托车迎面驶来,民警将该车拦停检查,要求出示驾驶证,驾驶人无法出示驾驶证,且称驾驶证掉家里了,未随身携带证件,遂民警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33毫克/100毫升,已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随后,民警向其耐心地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其酒驾的危害性。
经查,驾驶人为褚某某(新疆石河子市人,持C1D证),且驾驶证有累积记满12分仍驾驶机动车、车辆逾期未检验等违法行为。目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将4起违法行为进行合并对褚某某进行罚款2420元、扣16分的严厉处罚。
孝昌交警温馨提醒:机动车上路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要按照相关规定配齐相关证件,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避免存在违法行为上路行驶被查处,且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喝酒驾驶机动车上路,一旦出现事故,后果无法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