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大悟交警大队依法对醉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的阳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据介绍,5月31日14时许,51岁的阳某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时,摩托车发生翻覆,阳某受伤。大悟河口交警中队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往现场处置,并将阳某送往医院治疗。在医院,民警询问阳某事故经过时,发现其满身酒味,且他一直拒绝回答问题,民警遂依法对其血液进行抽取送检鉴定。阳某亲友赶到医院后坚称,阳某出事系与其他车辆碰撞所致,要求民警查明真相。
民警通过走访调查,查明当日中午阳某在其亲友家吃午饭且喝了酒。民警又调阅事故路段电子监控视频,发现事故发生与其他车辆无关。结合阳某所驾摩托车并无其他碰撞接触痕迹,可以确认此事故系阳某饮酒后操作不当造成。经医疗部门抽取阳某血液送检鉴定证实,其血液里检出乙醇(含量为129.7毫克/100毫升),其已涉嫌醉驾。
经讯问,阳某交代,当日因家庭琐事与家人吵架后,中午到亲友家吃饭喝了一瓶白酒,饭后骑摩托回家时,因酒性发作导致车辆失控翻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