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全警三员”工作机制,及时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抓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周某。目前,警方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周某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2000元并处一次性扣12分的处罚,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调查一度陷入僵局
4月3日15时30分,大悟县城关镇建新街梓园土菜馆处,一名男子被车撞倒,肇事车辆逃逸。大悟交警大队接警后,迅速到现场进行勘查取证工作。民警对事故现场调查,未获取逃逸人员相关线索信息,事故处置陷于僵局。
走访摸排锁定嫌疑车辆
交警大队立即启动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处置预案,围绕“全警三员”工作机制开展情报信息收集,组织民警深入事故现场及周边走访群众进行摸排。
经走访调查,民警获悉一条信息:肇事车辆为黑色轿车。虽然目击证人提供的信息不够详尽,但这一重要线索引起了民警的高度重视。办案民警决定,以信息主导案件侦办工作,从现场沿线视频信息入手,综合运用轨迹跟踪、信息比对等方法,力争24小时内锁定嫌疑车辆,然后以车找人,带破全案。民警逐个调阅了事故现场附近的视频监控记录,经仔细分析研判,最终锁定了一辆车牌号为“鄂K7A669”的黑色轿车为嫌疑车辆,案件侦办出现转机。
兵分二路进行抓捕
为防止打草惊蛇,全面固定证据,办案民警仔细研究制订了侦办方案,并分为两个工作组开展抓捕工作:一组为证据收集组,负责搜集事故现场及周边信息,对嫌疑车辆活动轨迹进行调查,固定证据;一组为抓捕追踪组,负责沿线走访,确定号牌为“鄂K7A66X”的黑色轿车及嫌疑人的位置情况,适时抓捕。
公安机关依法对车辆“鄂K7A66X”所有人周某进行传唤,周某拒绝见面,谎称车辆借给他人使用。当民警将收集到的人证、物证等法律证据出示后,嫌疑人周某在强有力的证据和法律面前低下了头。最终,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周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4月3日15时许,周某驾驶轿车在建新街梓园土菜馆前路段将芦某撞伤后逃逸,后将肇事车辆藏匿在自家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