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一男子中午和朋友喝了酒,但晚上开车时仍被查出酒驾,被扣12分和罚款2000元。
6日晚,孝昌交警花园中队在城区古城大道涵洞路口设立执勤卡点开展酒驾整治行动。18时3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鄂AG29D9的小车驶来,执勤民警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酒精测试,该车驾驶人高某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7毫克/100毫升,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高某的老婆在一旁大为不理解,说她老公没有喝酒,怎么是酒驾呢?是你们搞错了吧。民警告之如果不认可,可以带高某到医院抽血检验,这时高某才承认中午跟朋友在一起喝了酒的。但高某的老婆仍然以其老公晚餐没有喝酒为由,拒不接受民警对高某的处罚,不让高某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还将处罚决定书抢过来撕掉。
案件办理陷入僵局,这时民警只好静下心来,从法律角度和酒驾的危害性方面向他们夫妻俩进行耐心细致的讲解,指出判定是否酒驾不是说中餐喝了酒,晚餐没喝酒开车就没事,而是根据查获时通过检测体内酒精含量是否达到酒驾标准为依据。作为妻子应该好好监督丈夫安全驾驶,不应放纵其酒驾而危害安全,酒后驾驶一旦发生伤亡交通事故,对自己和他人以及双方家庭带来的将是巨大的伤害。
通过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教育,夫妻俩最终接受了处罚。民警依法对高某作出驾驶证暂扣6个月、计12分和罚款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