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网讯(全媒体记者宋效忠、通讯员徐国平)17日晚,男子丁某因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孝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当晚,民警对丁某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处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元的处罚,其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将另案处理。
当日19时30分,孝感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一大队三中队开展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20时46分,丁某驾驶号牌为鄂A19A6C的别克小型汽车,沿乾坤大道由西向东驶至乾坤国际大酒店附近时,被执勤民警依法拦停盘查。经吹气式酒精测试棒检测,其酒精含量高达132mg/100ml,属醉酒状态。随即民警将其带至航天医院抽血取样,结果为98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酒驾驶标准,涉嫌醉酒驾驶,随后口头传唤丁某至办案中心接受调查。
案件办理过程中,丁某拒不配合,不愿透露个人信息,执勤民警见其故意拖延时间,便用公安网综合平台对其身份逐一排查,发现丁某不愿告知个人信息的原因。经查,丁某是孝南东山头人,网上未查到其持有驾驶证的信息。2015年12月9日,他因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在武汉市汉口北路与他人车辆发生碰撞,被武汉市黄陂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以危险驾驶罪查获,被判处两个月的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