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运管部门获悉,本月起,我市开始部署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暨《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工作,今年底以前未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重型载货汽车及半挂牵引车将不允许上路营运。
据介绍,按相关规定,已进入运输市场的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和半挂牵引车,应于今年12月31日前全部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
据市运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对未按要求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但未能在“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正常显示的重型货车及半挂牵引车,不予发放或审验《道路运输证》。同时,运管部门将严查指定平台服务商,或进行二次备案或招投标的不规范行为。对已在省运管局备案认可的25家平台服务商,欢迎其到孝感各县(市)区与货运经营者自主协商,由货运经营者择优选择平台服务商,安装符合技术规范的终端设备,以确保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
市运管处相关负责人提醒:由于卫星定位平台服务商的备案权限属省级运管部门,截止目前已有25家平台服务商经过了省运管局备案认可,并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广大货运经营者和驾驶员可通过省运管局官网查询平台服务商的基本信息及服务承诺,以了解情况,方便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