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他人名义办理虚假存单质押贷款手续,又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审批存单质押贷款业务,伪造交易合同,将资金用于个人营利。近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破获一起银行工作人员挪用资金案。
据介绍,今年1月底,我市一家银行工作人员到市公安局报案,称该银行工作人员刘某涉嫌犯罪。接警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随即立案侦查。经查,某银行个人贷款部风险经理刘某自2014年8月至同年12月期间,利用工作便利,办理了4笔虚假存单质押贷款手续,套取银行资金750余万元,用于民间借贷和项目投资。这4笔存单分别系刘某用其他客户的数张定期存单,以他人名义在该行某支行办理了数笔虚假的存单质押贷款手续,上述存单所有人均不知情。
犯罪嫌疑人刘某利用职务之便,用银行客户的定期存单办理虚假的存单质押贷款手续,自己审批存单质押贷款业务,伪造交易合同,并将贷款资金用于个人投资营利,数额巨大,涉嫌挪用资金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警方依法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