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周转遇困难,男子病急乱投医,通过街头张贴的借款小广告,借到2万元,可代价是连本带息要还10万元。
孝南区人民法院于日前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在庭审过程中,原告方当庭出具三张借条,要求被告王某立即归还借款及利息。被告王某辩称,自己先前已偿还3万多元,后两张借条是高额利息转的本金,是自己在原告的胁迫下出具的。经法院审理认定,张某和赵某在王某第一次借款分文未还的情形下,持续借款两次不符合常理,最终只认定了第一次借款的2万元。原告、被告约定月利率10%,因超出法律保护规定,最终判决为月利息2分。
王某陈述已经还款3万元,因无证据证明,法院没有采信。根据法院判决,被告王某还须还款36000余元。民间借贷风险多,法官提醒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