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男子闵某驾驶盗窃车辆,为逃避民警检查竟冲岗,还将民警拖行千余米,两个月后落网。今日,楚天都市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武穴市法院一审数罪并罚对闵某判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一千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4月、5月期间,闵某先后在武穴余川镇、梅川镇流窜盗窃作案6次,盗窃财物经鉴定价值7.7万余元。8月23日中午,闵某驾驶盗窃车辆在经过某收费站时,恰逢民警例行检查。闵某心虚,强行驾车冲岗,并将拦路检查的民警带出千余米。10月27日,闵某被抓获归案。在侦查期间,闵某交代了其盗窃作案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闵某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构成妨碍公务罪。被告人闵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归还盗窃物品,依法从轻处理,最终法院对闵某数罪并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