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4月27日电(付昕怡)为确保抚恤补助对象基本生活保障,1月至3月,武汉市对2.9万余名抚恤定补对象发放价格补贴,缓解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的生活困难。
4月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国家统计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再次提高困难优抚对象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武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多措并举,及时足额发放补助,落实一次性物资救助资金,为武汉市在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2.9万余人做好生活保障工作。
武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在每月1日前对标发放各类优抚对象定期抚恤金、定期定量生活补助金,让困难优抚对象每月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据悉,今年1月至3月,武汉市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原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分别按250元(含增发的一次)、137元、200元标准,为全市2.9万余名抚恤定补对象发放价格补贴,缓解了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的生活困难。此外,还按照城镇对象500元/人、农村对象300元/人的标准,为在册抚恤补助对象发放一次性物资救助金,再度加码优抚对象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对困难优抚对象的关心关怀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