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6月18日讯(记者余皓 通讯员杨运红)47岁男子朱某某微信交友后对两名少妇性侵,后以公布裸照让其身败名裂等手段,逼迫受害女与其保持长期往来,还强迫其中一名受害女子写下每月与其定期做爱的保证书。今日,楚天都市报记者从湖北省高院获悉,经大冶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强奸罪对朱某某判刑4年。
朱某某只有初中文化,无固定职业,其老婆、孩子在武汉,他独自在老家大冶生活。2018年3月,朱某某多次添加被害人红红(化名)的微信均被拒绝。直到5月1日才通过红红的好友验证。5月5日,双方第一次见面后,朱某某即提出发生关系,不堪骚扰的红红将朱某某从好友中删除。
同年5月9日,红红因家庭琐事与丈夫发生争吵,心情不好的她在全民K歌上发了一个哭的表情被朱某某看到后,再次要求加红红为好友,并不断发信息安慰红红。因为吵架后丈夫外出,心情郁闷、孤独的红红遂同意了朱某某提出的开车出去赏桃花散心的建议。5月15日两人成行,朱某某在开车回来的路上,经过一间废弃厂房时,趁四下无人,在车上将红红强奸。
同年7月1日,朱某某又一次约红红见面发生性关系被拒绝后,以将微信聊天记录和行车记录仪上做爱视频公开,曝光红红隐私让其身败名裂为要挟,强迫红红在一家宾馆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在此过程中,偷拍了红红的裸体照片,之后将裸照给红红看并以此要挟其长期和他保持关系,并为他生孩子。看到红红不从,朱某某便逼迫红红到银行取现5000元了断此事。
与此同时,朱某某还于2018年7月17日通过微信“添加附近的人”加翠翠(化名)为好友,第二天在约翠翠见面时,在车上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二人分开后,翠翠提出以后不再联系,朱某某不同意,又开车回到翠翠所在村庄,强迫翠翠出来见面。后以公开二人关系相威胁,逼迫翠翠出具了保持长期往来、每月定期做爱的保证书。翠翠还被迫向朱某某交纳了“保证金”2500元。在翠翠报案后,朱某某就此落网。
近日,大冶市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强奸罪对朱某某判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翠翠2500元;退赔被害人红红5000元。
今日,承办检察官提醒广大女性朋友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一定要从保护自身出发,正确认识和使用各种网络交友工具,树立正确的交友观念。不要因为聊天内容轻信对方,更不要轻易见面,一旦受到侵犯,一定要保留证据,及时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