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以彭某为首的18名被告人被一审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所有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悔罪。
2016年4月,彭某伙同周某等人注册成立武汉鸿腾天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无抵押车贷为幌子,大肆攫取高额非法利益。
据查,2016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彭某伙同被告人周某等人,形成了以鸿腾公司为载体的组织体系,通过业务部、财务部、贷后部、风控部的分工,实现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构造。
彭某还吸收社会闲散人员,纠集“地下出警队”,在被害人通过抵押车辆或房屋借出款项后,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采取强行控制被害人车辆,以变卖车辆为要挟,以缴纳高额违约金、罚款、人工费等为名,向被害人索取财物,后通过收取费用或直接变卖车辆的方式达到非法占有借款人财物的目的,其非法占有的故意明显,勒索手段突出。
该组织还采取拘禁的方式,迫使3名被害人履行合同,拘禁时间均超过24小时,且转移多地。此外,为合谋骗取被害人李某房屋,彭某等人分别以被告人占某等3人名义3次向被害人放贷,后两次借款实际均未放款,致使被害人李某债务由实际借款6万元虚增至16万元。之后,被告人彭某等人在仅向被害人李某以借贷名义支付43万元情况下,形成被害人李某以人民币80万元价格向被告人涂某出售房屋的假象,非法占有了被害人李某的房屋。
该组织有严格纪律要求,有考勤制度、每周例会、奖惩制度、请示汇报制度。从成立至案发仅一年六个月,营业收入就达上千万元,其中非法获利数百万元。从行为模式和危害后果上,彭某等成员实施了诈骗、敲诈勒索、故意损毁财物、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犯罪行为,以及滋扰、纠缠、辱骂等“软暴力”违法行为。该组织在武汉市武昌区汉街一带车辆抵押借款行业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结合公诉机关的公诉意见和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对彭某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诈骗、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罪名定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组织成员也分别以各自所犯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十一年十个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