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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血!武汉女子怀上丈夫孩子 嫁给了别人

发布时间:2019-04-17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长江日报融媒体4月16日讯10年前,怀上二胎的小两口商量采取假离婚、再跟别人假结婚的方式将孩子生下来。没想到,如今女方却遇到了狗血剧情:男方竟跟他人领了结婚证,对女方和两个孩子不闻不问。

  16日上午,新洲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叶庆华做客武汉晚报“周二之约”栏目,市民赵女士打进电话,咨询自己该如何维权。

  赵女士介绍,2005年她同王某结婚,2007年生下一女。两年后,赵女士又怀上二胎,因为王某家中重男轻女,非常想生个男孩,但当时的政策不允许,于是小两口商量通过假离婚的方式将孩子生下来。

  此后,赵女士和王某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女儿跟随赵女士共同生活。王某又找来一名未婚男子,同赵女士领取了结婚证,成为名义上的夫妻。取得生育指标后,赵女士生了个男孩,一家人都很高兴。婴儿呱呱坠地,赵女士和男子又办理了离婚手续。

  在此期间,赵女士一直同王某一起生活,后来也一直未再领取结婚证。赵女士以为就这样平淡的过下去了,没想到2018年,王某突然和赵女士说,他已经跟女子叶某领了结婚证,他和叶某才是真正的夫妻关系。从此,王某不再回家,赵女士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生活一下子没了着落。

  叶庆华副庭长表示,在离婚后,赵女士和王某虽然一直共同生活,但未结婚登记,属于同居关系。王某和叶某领了结婚证,二人属于婚姻关系,这已成事实,但王某应向赵女士支付两个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如果王某不愿给钱,赵女士可以同居关系纠纷为由到法院起诉,确定子女抚养费用,同时也可争取同居期间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一部分。

  叶庆华副庭长称,赵女士通过假离婚、假结婚的方式取得生育资格并不可取,婚姻制度并不是儿戏,希望大家都能尊重婚姻、尊重法律。

(原标题:狗血!武汉女子怀上丈夫孩子 嫁给了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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