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3月26日讯(记者孙婷婷 通讯员向昱璇 田野)沉迷于赌博,没钱还赌债,男子王某想起了前公司会议室里珍藏的高档酒。连续三次偷酒倒卖,用于抵偿赌债及个人消费,一共盗窃了36瓶某品牌高档酒。经鉴定,该种53度50年某品牌高档酒每瓶价值18999元,36瓶总价值为人民币683964元。今日,记者从武汉市洪山区法院获悉,经审理,判决王某犯盗窃罪获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13年中旬,王某到武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上班,负责该公司所在写字楼的楼层管理。2015年5月从该公司离职后,一直处于无业状态。因沉迷于在游戏厅玩游戏赌博,王某欠下大量赌债。想起原来工作的公司在会议室存放了许多高档酒,自己又对那里的情况比较熟悉,王某动起了歪心思,想把这些酒偷出来换钱用。
2017年12月28日晚,王某开车来到曾经工作的那栋写字楼,将车停在地下停车场,乘坐电梯上到26楼,从26楼走消防楼梯上到31楼,进入武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存放高档酒的会议室,盗走两箱(共12瓶)53度50年某品牌高档酒。当天,他把这两箱酒算作85000元抵给他人偿还赌债。
2018年1月2日和1月9日,王某故技重施,实施了两次盗窃行为,每次从武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会议室盗窃两箱53度50年某品牌高档酒。这4箱(共24瓶)被盗的高档酒,一部分被王某用于抵偿赌债,一部分被卖给了收购烟酒的商店。
2018年1月10日,武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现被盗,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根据监控录像和被盗公司工作人员提供的线索,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并将其抓获。王某对其实施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该案经洪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因王某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在案件审理期间赔偿了被害单位经济损失53万元并取得谅解,法院酌情从轻处罚,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判决后王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
王某沉迷赌博,为偿还赌债盗窃他人财物,最终一步步堕入犯罪的深渊。虽然王某及家属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但法不容情,王某最终为他的犯罪行为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法官提醒:远离赌博,健康生活,切不可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