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饶纯武、通讯员丁其刚、丁珮)“我屡次驾车撞击公司大门,只是为了让大家知晓我与同事之间的矛盾,以发泄心中的怒火,没想到触犯了国家刑律。”10月31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黄某在东西湖区看守所班房内追悔莫及。
现年34岁的黄某家住江岸区车站路街,现为东西湖区金银湖街一家彩印厂的后勤管理人员。前不久,因琐事与同事发生纠纷,黄某为此郁闷不已,并决定驾车撞击彩印厂伸缩电动门泄愤,以引起彩印厂负责人及同事的注意,显示自己并非“软弱无能的人”。
10月29日晚10时许,黄某驾驶自己车牌尾号为8H9的越野车,从家中来到位于金银湖街新桥四路彩印厂,在撞击伸缩电动门后,又冲进彩印厂办公楼,将有矛盾同事的办公电脑及电脑椅摔坏。事后,黄某驾车离厂时,又驱车撞击单位伸缩电动门,随即驾车扬长而去。
当晚10时20分,该彩印厂值班负责人获悉后,立即通知黄某到彩印厂说明原因。黄某连夜驾车来到彩印厂,又连续两次驾车撞击彩印厂伸缩电动门,趁黑夜驾车离去。据悉,因黄某驾车泄愤行为,公司损失财物2万多元。
10月30日凌晨2时许,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警方接到受害单位报案后,依法将黄某强制传唤到案,黄某如实交代了驾驶车辆寻衅滋事,毁坏公司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冲动是魔鬼,我以后再也不能做这种违法的事情了!”10月31日,黄某在武汉市东西湖区看守所内后悔不迭。目前,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黄某被东西湖区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