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黄磊)10月9日,武汉市房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及异动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新建商品房售房、签约、备案等所有购房环节购房人应相同且实名登记,不得随意更改。
此前商品房买卖时,前期认筹登记购房者和最后实际购房人有时并不相同。此次监管环节前移,要求实际购房人需参与所有购房环节,将有效杜绝市场乱象。
通知另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办理网签、备案,若为父母、子女、夫妻之间更名,且购房人符合武汉市住房限购政策,当事人可申请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更名。同一套房屋,当事人不得重复申请更名;已办理不动产登记或已被(预)查封的房屋,房管部门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