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湖北新闻网! 湖北游记 湖北风情
武汉新闻 洪湖新闻 麻城新闻 武穴新闻 广水新闻 利川新闻 安陆新闻 应城新闻 松兹新闻 当阳新闻 宜城新闻 枣阳新闻 枝江新闻 宜都新闻 嘉鱼新闻 大冶新闻 石首新闻 赤壁新闻 黄石新闻 十堰新闻 宜昌新闻 襄阳新闻 鄂州新闻 荆州新闻 孝感新闻 荆门新闻 黄冈新闻 咸宁新闻
当前位置: > 湖北新闻 > 武汉新闻 > 武汉加强管理 渣土车带泥上路将被罚1000元

武汉加强管理 渣土车带泥上路将被罚1000元

发布时间:2018-09-26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王荣海)昨日记者获悉,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管理办法限定了渣土车的运输时间,在道路上运输建筑垃圾的时间原则上为夜间21时至次日5时,但6月至8月为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运输车辆车身、车轮带泥上路的,可处1000元罚款;运输车辆未安装智能监控终端设备,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

  目前实施的《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是2011年颁布的。与其相比,管理办法新增了对水上运输建筑垃圾的规定,对违规运输建筑垃圾等行为进一步细化了处罚额度。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得在高架桥、隧道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禁止通行的道路上行驶。在道路上运输建筑垃圾的时间原则上为夜间21时至次日5时,但6月至8月为夜间22时至次日6时。确实需在规定时间以外运输的,应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建筑垃圾的水上运输单位应依法取得运输许可。禁止使用开底船、平板驳及其他自带装卸设备的船只参与建筑垃圾运输。

  管理办法还强化了运输企业的法律责任。未按照本市建筑垃圾及砂石料运输车辆技术要求,未喷涂车身颜色、车辆标识或未安装顶灯、智能监控终端设备或密闭设施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未按规定使用或损坏未及时修复顶灯、智能监控终端设备或密闭设施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运输车辆车身、车轮带泥上路的,处1000元罚款;未随车携带处置核准证的,处100元罚款;运输船舶未安装智能监控终端设备,处5000元罚款。

  针对违规运输建筑垃圾的企业和单位,管理办法细化了相关处罚措施。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下罚款;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企业委托未经许可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或个人运输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装修垃圾,或将其混入生活垃圾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原标题:武汉加强管理 渣土车带泥上路将被罚1000元)

本站所刊载信息及文章,不代表我站观点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址:www.hbneww.com 湖北新闻网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及文章,部分转载于网络,如果触犯了您的版权和利益,请及时发邮件给我们,我们查证后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 邮箱:11534203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