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9月4日讯(记者梁爽 通讯员李金星 袁欢)“父亲膝盖病变,在医院动手术植入了医疗器械,没想到现在腿压根动不了了!”4日,新洲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周杰做客本报“周二之约”法律咨询热线,市民吴女士打进电话咨询:面临一场医疗纠纷,自己的家人该如何维权?
吴女士介绍,此前其父亲吴爹爹因为膝盖问题进入某医院治疗,医生为吴爹爹的膝盖内植入了医疗器械,称手术后吴爹爹的膝盖可以正常走路。不料,接受手术后,吴爹爹不仅不能正常行走,反而膝盖变得比以前更差了,腿已经无法移动。吴女士带着父亲到多个三甲医院检查,医生均表示由于手术中植入的器械出了问题,吴爹爹的腿已经受到了损害。
吴女士表示,她对这场医疗纠纷准备开始诉讼,但是有些证据却无法取得:如当时吴爹爹住院时的关键病历资料,还有手术中植入器械的型号资料等,这些医院方都不愿提供。吴女士询问,如果这些证据缺失的话,是否打官司胜诉的可能性不大?
对此,新洲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周杰表示,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有过错的,且损害与过错存在因果关系,由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吴女士现在应该做的,就是证明医院的确对患者产生了损害的后果,医院的检查单是不行的,要到权威的鉴定部门做出专业医疗鉴定。进入诉讼程序后,医院有义务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如果医院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法院可推定医院存在过错。
热线问答:
1、徐女士:我母亲有一处单位福利房,我母亲是承租人,我和母亲一直居住在内。去年6月份母亲去世后,此后我也正常居住,并按时缴纳房租和水电费等。现在房子面临拆迁,我有权利拿到拆迁补偿款吗?
法官:福利分房一般是针对单位职工,也就是你母亲本人,而且你母亲也是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拆迁补偿是对产权人的财产性补偿。你母亲去世后,你形成了事实上的租赁关系,可向产权人主张过渡安置费、搬迁费等。
2、王先生:我去年购买了一处法院拍卖的房产,也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房子至今被他人占着不愿搬出,我买了房子却住不进去,现在我想打官司,却不知道被告的身份信息,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法官:你通过合法途径取得了房屋的产权,如果其他人占用了房产,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腾退的。不过起诉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如果您本人不方便查询的话,可以请一名律师,由其到派出所等单位查到被告的具体信息确定被告,再以“房屋腾退纠纷”为由将对方告至法院。
3、彭爹爹:我此前在阳逻购买了一处房产,合同上注明2013年就交房,并承诺从2015年开始包租给某酒店管理公司做公寓式酒店,但是直到现在都没有交房。现在这个公司在武汉的办事处也撤销了,法人代表也不接我们的电话,我们购房者该怎么办?
法官:现在该公司已经逾期5年没有交房,您可以到法院去起诉,追索您因逾期交房的损失。购房合同上一般会注明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您可以根据合同细则要求赔偿。如果您买的这个房子已是烂尾楼,房子已经不可能完工,一直不具备交房条件,那么您可以主张解除合同、退回房款,并索取一定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