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8月30日讯(记者叶文波 通讯员 崔彦伟 黄一燕 杨峰)听说过“隔夜酒”吗?8月30日一早,驾驶员刘某被武汉洪山警方查获涉嫌酒驾,深究原因,竟然是头天晚上他喝了酒,尽管休息了一夜,体内酒精残余仍达到酒后驾驶标准。
8月30日,武汉市洪山区交通大队在辖区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上午7点50分左右,三中队民警在白沙洲高架上设置卡点,对违禁通行的大货车大客车进行查处,一辆悬挂鄂AHC***号牌的白色大客车向检查点驶来,民警周亮上前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高架桥上风大,民警周亮接过司机刘某递上的行驶证和驾驶证时,一股酒精的味道扑面而来:“什么味道,你喝酒了吗?来,走近闻闻。”“没,没有喝酒……我只是早上没刷牙。”司机刘某连忙捂住嘴后退辩解称。民警根据经验判断该司机有酒驾嫌疑,经多次询问后,刘某才道出前一天晚上饮酒了。民警将其带回中队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20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洪山警方介绍,驾驶员刘某是武汉人,今年36岁,所持驾照为A照,当天驾驶车辆是江夏某公司的通勤车。前一天晚上11点多,刘某因生活琐事和老婆吵架后心里堵得慌,便借酒消愁,刘某回忆称大约喝了“半瓶红酒、两瓶啤酒和一点白兰地”。次日早上醒来,刘某觉得酒劲早已过去,自己神志清醒,便继续开车上班了,没想到白天遇到交警盘查,更没想到一夜过去“隔夜酒”还能被测出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每100ml血液内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者超过20mg的,均属于酒后驾驶。面对检测结果,刘某怎么也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怎么就这么巧,偏偏卡在临界值20上了……”然而后悔为时已晚,按照相关规定,张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一次性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且驾驶证降级的严厉处罚。
据洪山交警介绍,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主要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有些司机以为自己酒量大,认为只要喝酒后睡一觉就没事了,这样的想法很容易导致“隔夜酒驾”。民警建议,如果前一晚喝了酒,一定要保证充足的睡眠,酒后24小时内最好不要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