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坐在麻将室看人打麻将,无故被人砍伤,64岁的程先生被送进医院抢救。然而,令程先生和家人一筹莫展的是,砍人者被刑拘,且无赔偿能力,医药费却不能用医保卡报销,他们不知该怎么办。
程先生介绍,他住在江岸区洞庭村19号的老房子,5月28日下午2点多,他在家楼下的麻将室看邻居打麻将,邻居周某突然持砍刀闯进来,对着正在打麻将的老陈背上砍去,其他人都吓跑了,程先生坐在最里面未能及时逃跑,手脚和头部都被周某砍伤。
事后,周某被警方拘留,程先生经手术抢救幸无生命危险。但是,医药费如何报销成了困扰程先生的难题。程先生的弟弟称,当日哥哥被送到医院,医院走绿色通道进行了手术,但之后需要交1万多元的费用,他目前交了3000多元,其它部分希望走医保。但医院医保处工作人员告诉他,像程先生这种情况,应该向伤人者索赔,医保不能报销。“周某家里就他一个人,根本没有赔偿能力,怎么找他赔偿呢?”程先生的弟弟说,他找到派出所请警方开了一份《立案告知书》,证明程先生确实是被周某砍伤。医保处工作人员称,这个告知书没有用。
昨日下午,武汉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程先生被人砍伤,应该向加害人索赔,治疗费用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如果加害人无赔偿能力或者逃逸的,可以由医保垫付医药费,医保中心再向加害人追偿。不过,伤者需要提供有效证明,证明加害人无赔偿能力。程先生可以请所在街道办开具相关证明,或者向法院起诉周某,由法院认定周某无赔偿能力,再由医保垫付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