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宣布从5月1日起,武汉住房公积金将实行首套房与二套房差别化的基准贷款额度,首套房基准贷款额度为70万元,二套房的基准贷款额度为50万元。此外,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再扣减首次已使用的额度。5月2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市民关心的贷款问题进行解答。(问者为记者,答者为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处处长刘香)
问:为何推出此次新政?
答:一直以来,不少群众都反映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武汉房价并不匹配。我们中心对国内15个副省级城市、中部6省省会城市进行了调查摸底,发现武汉之前“一刀切”的50万贷款额度与同类型城市比偏低,甚至低于省内的襄阳。为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武汉提升了首套房的基准贷款额度,并取消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扣减”规定。
问:如何认定二套房?
答:家庭成员名下有一套房,或者家庭成员名下现在无房、但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均认定为二套房。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才可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
问:取消公积金贷款“扣减”规定有何利好?
答:之前,武汉实行“一刀切”贷款限额和最高50万元贷款额度,以及个人贷款扣减政策。举例来说,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使用了20万元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最高只能贷30万元(50万减去20万)。新政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扣减”规定,利好职工家庭购买改善性住房。
问:何种情况下不发放公积金贷款?
答:首套房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面积不受限制。
首套房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第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且面积不受限制。
首套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第二套房不支持公积金贷款。
继续停止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不再向其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问:最高贷款额度是否仍有调整空间?
答:此次,武汉在全国率先实行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调控机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与武汉个人住房贷款率(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简称“个贷率”)挂钩。个贷率低于80%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基准贷款额度的1.2倍;个贷率介于80%(含)和90%之间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基准贷款额度;个贷率介于90%(含)和100%之间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基准贷款额度的0.9倍;个贷率高于100%(含)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基准贷款额度的0.8倍。
目前,武汉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86%。从5月1日起,武汉住房公积金首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二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以每年6月底和12月底个贷率为依据,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