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昨日,武汉市工商局发布消费维权数据分析:去年,全市工商共接处各类群众诉求41.1万件,其中,消费投诉11.7万件,举报1.2万件,按期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941万元,回访满意度达98.4%。工商部门从各类消费投诉中,精选十大消费维权案例,提示商家守法经营,提醒消费者积极维权。
提车时受损商家换新车
案情:去年12月15日,消费者在东风鸿泰沌阳武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汽车一辆,提车前该公司工作人员清洗车辆时撞坏车尾门,消费者拒绝提车,销售公司称换新车再交付。但三天后消费者却被告知不能换车,更不可能退车。
处理:经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工商部门调解,东风鸿泰沌阳武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消费者更换新车。
提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本案中,因经营者的原因,导致最终交付给消费者的新车不符合质量要求,消费者有权拒绝提车,经营者应当履行换货义务。
家具配送屡屡推迟
案情:去年5月份,消费者在皇家公馆国际家居华侨城旗舰店购买一套家具,交付全款20万元,合同约定商家在三个月内完成整套家具的配送。可商家屡次拖延配送家具,直至去年12月仍未完成配送。消费者与商家多次协商无果,遂于去年12月1日向12315投诉,要求商家履行合同。
处理: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商部门接到投诉后,督促商家为消费者送货。经工商部门核实,消费者所购家具已配送到家。
提示:消费者与经营者签订了购买合同,约定了配送时间,该合同合法有效,皇家公馆国际家居华侨城旗舰店在履行合同承诺的过程中,存在明显违约行为,应该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商家不按约定退租车押金
案情:2016年3月15日,消费者在武汉润朋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支付4万元押金租赁电动汽车一辆,租赁期为1年。合同期满后消费者将车辆归还给商家,却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拿到车辆租赁押金,遂于2017年4月27日向工商投诉,要求商家退还押金。
处理:经蔡甸区工商部门调查,该公司是因自身财务方面的问题,耽误了退还押金时间。在工商督促下,该公司于投诉当日就退还了消费者租车押金4万元。
提示:消费者与公司签订了共享电动汽车租赁合同,明确了押金退还的形式,在消费者已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经营者应按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退还车辆押金。
苹果手机两次维修仍有故障
案情:去年2月,消费者在苹果专卖店购买手机一部,在“三包”期内因手机质量问题,送百邦苹果售后维修过两次,但维修后质量问题仍存在,要求商家更换新手机遭拒,遂于去年8月1日向12315投诉,要求商家履行换货责任。
处理:经江汉区工商部门调解,商家为消费者更换新手机。
提示:《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三条也规定了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换机。
本案件中,消费者购买的手机正属于经二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经营者应履行换货义务,为消费者更换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