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蓝帽交警查酒驾
长江日报融媒体2月3日讯(记者尹勤兵 通讯员高雷)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然而,偏有人不信邪。2月2日,由蔡甸区交警协同各警种力量组成的“蓝帽交警”联合行动,仅一晚就查获10名酒驾司机。
据介绍,随着2018年度春运大幕正式拉开,为营造春运期间良好道路通行环境,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由蔡甸交警协同蔡甸、新农、奓山及侏儒等辖区派出所的蓝帽民警,一同走上蔡甸街面,全面开展酒驾查处行动。
2月2日20时15分,在中核查处路段,民警查获一酒驾司机余某,经呼气测试,余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余某称,当天和朋友一起聚餐,喝酒前他本考虑到驾车不敢喝,但碍于面子,经不住劝,抱着不会被查到的心理便喝了一杯,未想到还是被查到了。让人担心的是,余某酒驾车上,还带着4岁的儿子。
当即,民警对其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处罚,罚款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当晚,蓝帽警察共查处10起酒驾,1起醉驾,1起无证驾驶,1辆无号牌车辆,2起货车超载。
据蔡甸警方介绍,春节期间,蔡甸交警将协同蓝帽警察相应增加查处酒驾频次,从发生酒后驾驶的重点时段和重点地区入手,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保持严查严处重大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以促使每个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珍惜生命、文明出行。
交警告诫司机,春节期间亲朋好友相聚,喝酒在所难免,警方在此提醒各位司机朋友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做到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