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池被雨淋爆炸引发火灾(12月1日《楚天都市报》A08版曾做报道)。昨悉,武汉东西湖区“11·30”事故责任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11月30日晚8时40分许,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三店吴北路225号的孚特工业园3号楼发生火灾,武汉市公安消防官兵及东西湖区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扑救。武汉市公安消防局119指挥中心迅速调集吴家山、常青、古田消防中队共13台车、60余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处置,江北全勤指挥部及东西湖消防大队全勤指挥部遂警出动。
现场为五层框架结构仓库,锂电池爆炸并引燃旁边仓库起火,燃烧物质为运动鞋、纸箱、纸卷等货品。当晚10时,火势得到控制,过火面积200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警方介绍(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官方微博“平安东西湖”),经公安消防及安监部门调查认定,爆炸起火部位为武汉孚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违规临时设置在3号楼五楼临窗处的锂电池存储点,事故原因为雨水渗入电池内部与金属锂发生化学反应,引发爆炸起火并导致相邻仓库物品被烧,系安全生产事故。
12月1日,武汉市东西湖区警方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对涉事公司负责人许某予以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