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12月6日讯(记者向清顺 通讯员丁其刚 丁珮)一名女子饮酒后,驾车返回居住地,中途因摸手机充电器,结果忘记踩刹车,追尾将他人车辆撞损。12月6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犯罪,女子戴某被东西湖警方刑拘。
38岁的戴某系麻城人,来武汉后,居住在东西湖区将军路街将军花园小区附近的民房内。11月19日晚10时许,戴某驾驶自己车牌尾号为D61的轿车携丈夫及丈夫的2名好友到将军花园小区大门附近的大排档吃消夜。其间,戴某等人边喝酒边吃烧烤。当晚11时许,戴某等人吃完烧烤后,戴某的丈夫及好友均步行返家。戴某认为将轿车停在将军花园小区附近的窄路上不便于通行,饮酒后的戴某认为行车距离很近,于是酒后驾驶轿车前往将军路街文化广场附近的路段停放车辆。当行至该广场附近路段准备停车时,发现手机电量耗尽,于是伸手去摸充电器,却忘记踩刹车,轿车撞上前方车辆追尾,造成前方车车受损。受损车辆车主于是向警方报案。
东西湖区交通大队民警曾贵勇、赵洪涛接到受损车辆车主报案后,立即赶到事发现场。民警很快发现肇事女车主戴某有酒驾之嫌,民警于是将戴某带至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酒驾测试。经鉴定,戴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6.943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戴某随即落入法网。
“我好后悔呀,再不能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但愿其他驾驶人员能从我身上汲取惨痛教训!”12月6日,由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女子戴某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