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关前裕 通讯员欧阳智慧 张成)12月5日,保康男子喻某被保康警方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在前一天晚上,喝了酒的喻某不仅开车上街,还主动向巡逻民警找茬儿,结果是自食其果。
12月4日21时许,保康县公安局马良派出所组织民警开展夜间巡逻执勤。当民警驾警车行至一超市门口时,对面车道上停下一辆白色轿车,一名男子从车上下来拦住警车。他一边敲打警车引擎盖,一边大喊:“警察了不起是吧,警灯闪我眼睛了,你们说咋搞!”
执勤民警发现,该男子满身酒气,于是便将他带回马良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该男子姓喻,家住保康县马良镇。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9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询问中,喻某承认了自己醉驾的违法事实:“我晚上开车去马良镇赵家山村一朋友家吃的晚饭,席间喝了约半斤白酒。然后,我又开车来到马良街,准备下车到商店买槟榔的。准备停车时警灯闪了我一下眼睛,我才一时冲动找的茬儿……”
保康交警根据规定,依法对喻某酒驾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