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11月7日讯(记者向清顺 通讯员丁其刚 丁珮 实习生余青慧)“我到集贸市场赶早集,为的是偷钱贴补家用,偷得的打底裤则作为礼物送给老婆穿,所偷的物品还有高档手机、冷冻鸭及商户钱箱里的营业款…….”11月6日,因涉嫌盗窃犯罪,仙桃籍流窜武汉的赶早集行窃财物的惯盗林某被径河派出所刑侦民警抓获归案。
林某今年54岁,家住仙桃市长埫口镇,两个子女在外打工。今年10月初,林某与妻子来到东西湖区柏泉农场东湖二大队居住和打工。在此期间,林某发现径河街集贸市场每天赶早集的顾客比较多,商户都比较繁忙,仔细观察发现“商机”:趁赶早集人员较多时,混在人群之中盗窃商家的财物,很容易得手,还购来电动车作为代步工具。
10月25日清晨7时许,林某驾驶电动车来到径河街集贸市场商户黎某经营的手机维修店内,趁店主黎某与其他顾客谈生意时,林某悄悄将手机维修店内一部价值2680元的手机盗走后,以20元钱的价格销赃给他人。
此后,林某隔三差五赶至径河街集贸市场赶早集行窃财物,盗得的女式打底裤作为礼物送给老婆穿,盗得的鸭子等食品则拿回家改善生活,盗窃商户钱箱里的现金则贴补家用,赶早集成为林某取钱的“银行”。
11月6日清晨7时许,当林某像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车寻找作案目标时,被在此布控守候的民警抓获归案。原来,林某活动轨迹被径河派出所刑侦民警所掌握后,专班民警设伏对林某进行抓捕。
经审查,林某如实交待了自今年10月下旬以来,频频赶早集窜至径河集贸市场盗窃商户手机、服装、食品及营业款等盗窃作案达10余起的违法犯罪事实。
目前,因涉嫌盗窃犯罪,林某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