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11月2日讯(记者余皓 通讯员王春晓 童德军 阮慧静)杨某技校毕业后,应聘至一手机销售店。工作几天后觉得蛮无聊,向店长提出调整岗位,遭到拒绝。此后,杨某将一手机模型摆放到柜台,拿走原机,报复店长,后案发。今悉,硚口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杨某提起公诉。
杨某现年18岁,今年7月从武汉一所技校毕业后,就想到社会上闯荡。后在网上看到一家手机销售店招聘销售员,于是前往面试。后杨某通过了面试,店长通知他第二天就来上班,见习1个月,见习期满后转为正式聘用人员,月工资3000余元。
杨某满怀对新工作的憧憬,决定好好做事。可做了2天后,他便感到百无聊赖,因为手机销售需要时间去守候,有时一天都没有一个顾客,但杨某又不能离开柜台。于是他向店长提出不做销售要从事手机业务,店长不同意并要他安心工作,他便顶撞了几句。
工作十几天后,杨某预感到店长不会正式聘用他,于是产生了报复的想法,决定拿走一部手机。如果继续聘用他,他就将手机归还,若不聘用,则将手机占为己有。8月20日下午5时许,正在上班的杨某,趁店长不备之机,用一部手机模型冒充柜台原机,将一部vivox9手机拿走,经鉴定价值2159元。店里晚上盘查时发现丢了手机,于是调取了监控录像,发现了杨某盗取手机的经过。报案后,杨某于次日落网。
案件移送硚口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杨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非常后悔。今日,承办检察官称,考虑到杨某刚满18岁,如果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对他今后人生道路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为更好地达到社会效果,建议法院对其作缓刑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