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汉口的魏女士反映,她的孙子周末在老师家培优,外出买水时摔断手腕,老师却称自己没有责任。
魏女士说,孙子乐乐(化名)今年12岁,因为数学成绩不太好,一直在汉口常码头井南社区退休的杜老师家培优。今年7月24日下午,乐乐从杜老师家外出,在社区的广场上摔倒,左手腕开放性骨折。
魏女士说,乐乐手术住院大半个月,花了3万多元,直到上个月才取了钢钉,目前还上着钢板。她找杜老师理论,对方却称没有责任,是孩子自己在外摔伤的。
昨日,杜老师向记者解释,家里有免费饮水供应,乐乐非要自己出去买饮料喝,结果玩耍时摔伤。事发后,他到医院看望了乐乐,咨询律师得知12岁的孩子已有自我保护意识,又不是在他家摔伤的,他没有责任。为此,至今他也没有再催要乐乐2000多元的学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教授张德淼认为,杜老师作为乐乐的临时监护人,有一定的管理责任。但考虑到乐乐已经12岁了,有一定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又是在外摔伤,杜老师可以减轻一定的责任。
张教授提醒,培优老师要十分注意学生的安全问题。在未与家长沟通前,不应该让未成年的学生单独出门,一旦出现重大意外,难脱其责。